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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
2013-12-16 14:38   审核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新职院20131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

 

报告厅是学院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学院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对报告厅的使用管理,规范服务,更好地为学院各类会议、报告及师生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学院报告厅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由电子信息系负责灯光和音响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服务对象

报告厅的服务对象为:大型会议以及各类高规格大型学术交流活动;各类文艺演出和学院规定的影音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健康的文化娱乐等活动。

三、使用及管理

1、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后,交管理人员备案。

2、报告厅使用安排遵循校内活动优先、兼顾校外活动,院级活动优先兼顾院系、社团活动的原则。

3、使用单位(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在报告厅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管理部门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4、如申请使用时间、要求或报告厅使用安排有变动,申请单位应尽早与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协商解决。

5、报告厅内物品属专用设备,有关灯光、音响、布幕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批准不准任何单位外借使用。

6、各类会议、文化娱乐、影音、演艺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院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7、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和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活动结束后应尽快拆除布景、主题标等,并与其它外带物品一起带离,将室内外卫生彻底打扫干净,恢复报告厅原有状态。

8、报告厅原则上按座位安排观众,不得超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要主动与保卫处联系,共同承担起安全保卫职责。活动举办期间,保卫处要安排保卫人员加强巡视,确保场内外安全。  

9、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险化学药品入内,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活动期间报告厅所有安全通道必须同时开放。

10、使用单位要事先拟定《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合保卫处提前做好应急疏散工作。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自觉维持报告厅的环境卫生,严禁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入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随处粘贴、乱涂乱画,不得踩踏、污损座椅和墙壁。

12、原则上报告厅只安排正式活动,确需进行彩排的,必须由主办单位申请,一般只安排一次。

13、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厅内设备和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4、报告厅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必须向报告厅管理人员履行验收交接手续,对污损或毁坏的设施设备进行赔偿。

 

附件: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使用申请表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件: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活动时间

 

参加人数

 

活动主题

 

使用事由及要求

 

悬挂条幅

条幅内容

 

贴海报或

派传单

海报传单

内容(另附)

 

赞助单位

 

赞助金额

 

    兹申请使用学院报告厅场地及设备,愿遵守学院报告厅管理规定,入口处设专人严格检查入场人员,严禁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入场;使用后负责清理场地及恢复原状(含打扫卫生、清理条幅广告、关闭电源门窗、检查桌椅物品等),如有损毁或遗失公物,愿于七日内修复或照价赔偿。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保卫处意见

签字:                

电子系意见

签字:                

综合办意见

签字:                

院领导意见

签字:                

注:1、相关申请必须提前一周以上,采用先申请,先批准,先使用的原则。

    2、此表一式二份,批准后,一份留综合办备查,一份由申请单位自留存底。

3、若有赞助单位,应附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赞助协议书。

附件【(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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