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视频拍摄与教学数据统计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视频拍摄与教学数据统计支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JFW-2023-024
三、项目预算金额:19.8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视频拍摄与教学数据统计支持服务项目 |
19.8 |
19.8 |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视频拍摄与教学数据统计支持服务主要包含课堂教学视频录制,教学资源引用服务等。帮助老师录制实际课堂教学开展,并将录制的视频按照要求进行简单的修剪;提供教学资源用于教师课堂教学及备课引用。
2.服务期:1年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标当天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3.方式:获取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售价: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标采购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标采购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采购人联系人:吕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156705188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1-66610668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0371661104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