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校被列为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市委第二巡察组自11月22日已进驻我校开展巡察工作。为配合做好巡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属各单位要遵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开展巡察工作必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
2、校属各院系、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校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设立以下信访渠道。
巡察组设立的举报电话:1833730182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是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是12380。
短信接受:18337301825;
邮政信箱:新乡市红旗区牧野路与华兰大道交汇处西南角五号专家精品酒店市委第二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电子邮箱:xxxcjb2@163.com,
同时,市委巡察组在学校综合楼、实验楼、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家属院、北校区大门口等7处设置了征求意见箱。
巡察期间,以上渠道均接受来自学校干部群众的反映和举报。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