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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9-03-20 09:17   审核人:

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9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校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 2019 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 月 5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二、有关要求

1. 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坚守岗位,加强对校园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放假期间新校区值班按照干部行政值班表正常运行;西校区、北校区及各院系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学校各单位负责人为紧急工作联系人,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3. 放假期间学校除值班车辆外,其它公务车辆全部停驶,停驶期间一律停放在学校(包括西校区和北校区)。车辆停驶期间如遇紧急公务,由院长办公室根据情况临时进行安排。严禁公车私用,对因私自用车被上级部门通报的,除责任自负外,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

学校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积极营造廉洁氛围,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院长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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