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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2018-05-22 16:52   审核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

通 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学院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值班职责

学院实行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行政值班,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及各教学院系内部轮班的值班工作体系。值班时间为每天早晨8:00至次日早晨8:00。

(一)学院中层干部行政值班

1.中层干部行政值班的职责包括:

(1)检查当日各院系带班领导和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

(2)维持校园教学和生活秩序。

(3)协调处理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学生处值班

(1)晚自习期间,在教学楼检查各院系值班班主任到岗及履职情况。

(2)晚自习后,在宿舍区检查各院系辅导员值班到岗及履职情况。

(3)组织各院系值班人员在校园巡回检查,防范和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4)参与保卫处组织的校内外巡查活动,防止学生发生违纪行为或受到人身伤害。

(三)教学院系值班

教学院系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维持本部门正常的教学和学生秩序,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1.晚自习期间:院系值班人员在教学楼各楼层巡查。

2.晚自习后:院系安排部分值班人员要尽快回到宿舍楼,保障学生正常就寝秩序,预防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另外安排1-2名值班人员20:30-22:00在各院系负责区域内巡逻,检查、维持秩序。(各院系巡逻具体区域以学院分配为准)

3.晚间:值班人员必须在辅导员工作站值班和就寝。

(四)保卫处值班

保卫处负责整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天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晚7:00至11:00期间,要不间断地在校园巡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后勤服务值班

后勤处负责学院水电暖、医疗等后勤服务工作,值班人员要保障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学生及时就医。

二、严格落实要求

(一)各院系、学生处、后勤处、实训处将每日全体值班人员名单报送综合办,要求各院系原则上每天安排3-5人值班,并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值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须经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并报综合办备案。未经批准私自调班的,一律按缺岗处理。

(二)中层干部在周末(含周五晚上)和小长假值班期间需在综合楼205房间值班(值班室电话:3720093),确保24小时内至少有一人在值班室当班,寒暑假值班工作按照放假通知要求为准。中层干部每日行政值班期间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日至少抽查三个院系值班人员在岗及值班情况,要求所抽查到的院系当日全体值班人员在值班登记表上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视为缺岗。

(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并保持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施畅通,做到有呼必应,有情必报,不能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及时联系到值班人员的,一律视为缺岗;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收到信息后未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因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部门查处核实,扣除责任人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的30%。

三、院系巡逻区域安排

(一)经管学院:1号教学楼北侧沿环路向北经北门至实验楼北侧。

(二)数控系:实验楼北侧沿环路向南至3号餐厅南侧小桥。

(三)艺术系、现代设计学院:3号餐厅南侧小桥沿环路向东至1号餐厅南侧。(包含学院超市周围)

(四)师范学院:1号餐厅南侧沿环路向北至1号教学楼北侧。

(五)建筑系:综合楼南门以南,实验楼、2号教学楼、3号餐厅以东,小河及湖以西区域。

(六)旅游系:1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1号餐厅以西,小河及湖以东区域。

(七)机电系:男高宿舍、7号、8号、9号宿舍楼西侧,小河以东区域。

(八)汽车系、航海学院:女高东侧道路至南围墙。

(九)电子系:女高西侧,2号餐厅南侧,男高东侧,1号、4号、7号宿舍楼北侧区域(含水房)。

(十)机械系、材料系:1号、4号、7号宿舍楼南侧至南围墙。

四、值班督查、奖惩及问责

由学院综合办联合纪委、组织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各级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对于涉及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相应处罚,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因失职和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本通知要求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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